•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新型研发机构:

      根据《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现开展2022年度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

      一、考核目的

      对新型研发机构在考核周期内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考核结果引导和优化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考核结果将作为市财政支持措施的主要参考依据 。

      二、考核依据

      (一)《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 ;

      (二)《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2〕10号);

      (三)《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东科〔2022〕41号) ;

      (四)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三、考核对象和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共14家新型研发机构,均为共建类,处于建设期的3家,处于发展期的11家。

    序号

    类型

    平台名称

    成立时间

    1

    建设期

    华南协同创新研究院

    2012.6

    2

    东莞材料基因高等理工研究院

    2016.3

    3

    东莞新能源研究院

    2021.6

    4

    发展期

    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

    2007.7

    5

    东莞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院

    2007.7

    6

    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

    2007.8

    7

    东莞中山大学研究院

    2009.6

    8

    东莞中科云计算研究院

    2011.10

    9

    北京大学东莞光电研究院

    2012.7

    10

    东莞暨南大学研究院

    2013.3

    11

    东莞华南设计创新院

    2013.3

    12

    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

    2015.4

    13

    东莞松山湖国际机器人研究院

    2015.11

    14

    东莞先进光纤应用技术研究院

    2017.10

      说明:2022年度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有统计数据的时间口径均限定在此期间 ,情况特殊的,须专门说明时间口径。

      四、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程序包括绩效自评、材料审查与数据确认、材料评审、述职互评 、现场核查 、确定考核结果6个环节。

      (一)绩效自评

      1发布通知

      东莞市科技局发布年度绩效考核通知,各考核对象对照绩效考核材料规范要求,准备自评报告和相应的佐证材料 。

      2自评材料上报

      各考核对象在2022年度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系统(https://www.gdkjzy.net/hfapplication/scienceSystem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中按要求填报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二)材料审查与数据确认

      3.材料形式审查与数据核实

      考核机构组织专业团队对材料符合性 、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与数据核实 ,并把核实的数据反馈给各考核对象确认。

      4.考核数据确认

      考核对象如对核实的数据无异议,则确认并进入下一评审阶段;如对数据有异议,可补充一次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查。考核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的视为已确认  。

      (三)材料评审

      5遴选材料评审专家

      考核机构组织5—7名专家对自评材料进行审核,每组专家包括行业专家 、管理专家、财务专家等。专家可从省科技专家库选取或由东莞市科技局推荐 ,专家遴选实行回避原则,与考核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不得作为评审专家 。

      6输出材料评审结果

      专家组审议各考核对象的自评材料 ,在评审过程中产生疑问的,考核机构现场组织电话询问并进行确认,最终完成各指标评分,形成《材料评审意见》。

      (四)述职互评

      7组织各机构述职汇报

      考核机构组织考核对象在东莞市进行集中工作汇报(原则上由机构负责人或常务负责人作汇报)。邀请东莞市及相关部门领导听取汇报 ,并组织各考核对象根据汇报情况开展互评。

      8输出述职互评结果

      各考核对象的主要负责人根据评分表要求进行打分,并提交考核机构汇总结果,形成《述职互评得分》。

      (五)现场核查

      9遴选现场核查专家

      考核机构组织3—5名专家前往各考核对象所在地点进行核查 。专家优先从材料评审的专家组中选取。

      10输出现场核查结果

      专家组采取实地勘察和现场质询的方式进行核查 ,并进行打分。

      (六)确定考核结果

      11考核结果输出

      考核机构依据材料评审结果 、述职互评结果 、现场核查结果等材料,计算并确定各考核对象的最终分数和排名。

      五、联系方式

      东莞市科技局:林尹雁、莫伟杰 ,0769—22831302 、22831314  ;

      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陈钰莹 ,020—83163463 。

      附件 :1.

         2.

         3.

         4.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5日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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