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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 、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 、调整 、检验 、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

    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 、设备的折旧费 。

    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

    新产品设计费 、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如技术图书资料费 、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 、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 ,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 、代理费,差旅费 、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在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高新企业认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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