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资金
2021年佛山南海区高新技术企业补贴资金
第一类: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奖励:
(一)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以下补助:
1、申报认定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 万元(含)的企业,给予10 万元补助;
2、申报认定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 万元至2 亿元(含)的企业,给予30 万元补助;
3、申报认定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 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0 万元补助。
(二)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以下补助:
1、申报认定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 万元(含)的企业,给予10 万元补助;
2、申报认定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0 万元补助。
第二类:对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以下扶持奖励:对成功认定佛山市标杆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市确定的补助金额,市、区财政各承担50%对企业进行补助。
第五类:对科技服务机构的扶持奖励:对成功服务南海区内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每认定1家给予1万元的奖励。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修订)南府〔2019〕23 号。有效期至2020 年12 月31日。
(2)顺德区:
对当年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受理、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重新认定的申报企业,给予补助3 万元。对通过培育成功出库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通过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 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10 万元,企业每认定1件高新技术产品给予补助1000 元。
依据:《顺德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